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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邦股份:长城证券关于富邦股份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5-1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以前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股份”或“公司”)创业板配股项目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富邦股份补充确认以前年度部分关联交易、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
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补充确认以前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8 年与关联法人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禾大”)
直接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给武汉禾大提供借款 150.00 万元,武汉禾大
于当年归还了借款本息。

    公司 2019 年与关联法人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富邦”)、
武汉盘古数字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盘古”)直接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其中收到应城富邦往来款 300.00 万元,归还往来款 1,172.41 万元,期末余
额为零,公司计提并支付了资金使用费 24.14 万元;收到武汉盘古往来款 450.00
万,归还武汉盘古往来款 120.00 万元,期末非经营性往来余额 330.00 万元,公
司约定了资金使用费但未计提。
    公司 2019 年与关联法人应城富邦、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江创富”)间接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公司通过应城市祥龙物流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龙物流”)给长江创富提供借款 2,000.00 万元,之后长
江创富又通过祥龙物流向公司归还了借款;公司通过湖北顺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顺成农业”)给应城富邦提供借款 3,700.00 万元,之后应城富邦又
通过顺成农业向公司归还了借款。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关键为独立董事,
关键自成为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其关联的上海弘新荟咨询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弘新荟”)累计与公司签订咨询培训类合同 4 份,合计金额
180,916.00 元(含税),以上合同均已执行完毕。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祖滨为独立董事,李祖滨自成为公司独立
董事以来,其控制的喀什德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德锐”)和南
京德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累计与公司签订咨询培训类合同 3 份,金额合计
247,000.00 元(含税),以上合同均已执行完毕或终止。

    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 2020 年度与烟台市首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烟台首政”)发生化肥易货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的有
关规定,烟台首政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 2020 年度累计与烟台首政发生化肥易
货业务金额 23.54 万元。

    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现予以补充确认。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此关联交易额度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武汉禾大、武汉盘古、湖南湘渝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湘渝”)、湘渝生物科技(岳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
渝生物”)、烟台首政、弘新荟、喀什德锐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993.97 万
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发    预计金
           关联人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内容       生金额      额
                                                          金额差异


                      采购商品、
           武汉禾大   分析服务、     97.37   1,500.00        6.49%
                      技术开发

                      检测服务、
向关联人   武汉盘古                  57.30    100.00        57.30%
                      技术开发
采购原材
料、接受              购买原材
           湖南湘渝                 294.46    800.00        36.81%
劳务                     料
                      购买原材
           湘渝生物                 149.16            -              -
                         料
            弘新荟    咨询服务        4.52            -              -    关于确认公司
           喀什德锐   咨询服务        2.22            -              -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并预计
             小计                   605.03   2,400.00       25.21%
                                                                         2020 年度日常关
                      销售产品、
                                                                          联交易的公告
                      提供租赁、
           武汉禾大                 330.31   2,500.00       13.21%
                      劳务服务
                         等
                      销售产品、
向关联人
                      提供租赁、
销 售 产   武汉盘古                  35.09    100.00        35.09%
                      劳务服务
品、商品
                         等
                      销售产品、
           烟台首政   劳务服务       23.54            -              -
                         等
             小计                   388.94   2,600.00       14.96%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原因主要系:公司
                      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购及
                      销售的策略、渠道等,同时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具有持续性,主要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0 年 8 月份湖南湘渝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湘渝生物,其相关业务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同时也转到了湘渝生物,导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主体。
 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与湘渝生物、烟台首政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公司董事
                      长王仁宗先生审核权限之内,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导致,对公
                      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 2020 年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公司 2020 年日常关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及新增关联方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
异的说明(如适用)
                        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三)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武汉禾大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
超过 2,000.00 万元,与武汉盘古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
与湖南湘渝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与烟台首政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
过 4,80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此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2021 年预                    上年发生
               关联人                                          日已发生
    别                       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金额
                                                                金额
                         采购商品、
               武汉禾
                         分析服务、   市场定价       500.00               -        97.37
               大
                         技术开发
               武汉盘    检测服务、
向关联人采                            市场定价       400.00               -        57.30
               古        技术开发
购原材料
               湖南湘
               渝及子    购买原材料   市场定价       500.00        18.11          443.62
               公司
                              合计                  1,400.00       18.11          598.29
                         销售产品、
向关联人销     武汉禾
                         提供租赁、   市场定价      1,500.00      583.10          330.31
售产品、商品   大
                         劳务服务等
                      销售产品、
             武汉盘
                      提供租赁、   市场定价     100.00         -    35.09
             古
                      劳务服务等
             烟台首   销售产品、
                                   市场定价    2,000.00        -    23.54
             政       劳务服务等
                          合计                 3,600.00   583.10   388.9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武汉禾大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 288 号武汉基地一期 A 生产大楼 A
栋 1-3 层 1 号 C 区 3 层北(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王仁宗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人工智能
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人工智
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
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
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灌溉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物联网设备制造;仪器仪表
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业机械租赁;谷物销售;肥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业机械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为武汉禾大控股股东且为武汉禾大董事长,公司副
总经理刘世生先生为武汉禾大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7.2.3 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公司与武汉禾大构成关联法人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武汉禾大依法存续,合法经营,财务状况较正常,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二)武汉盘古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盘古数字检测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888 号高农生物园总部 B 区 1#楼
408 室

    法定代表人:周家林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植物、农产品、水质检测;农业检测;环境检测;检测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控股股东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为武汉盘古股东,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家林先生为武汉盘古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董事宋功武先生为武汉
盘古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严伟先生为武汉盘古监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公司与武汉盘古构
成关联法人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武汉盘古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正常,履约
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湖南湘渝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湘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岳阳县新墙镇十二公里居委会北街(岳阳县新墙镇人民政府 2 米处)

    法定代表人:余松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焦糖色(氨法、亚硫酸铵法、普通法)(液体、固体)生产、销
售;农副产品收购、初加工、销售(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有洲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余
松先生为湖南湘渝的法定代表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7.2.6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公司与湖南湘渝构成关联法人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湘渝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正常,履约
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湘渝生物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湘渝生物科技(岳阳)有限公司

    住所:岳阳县新墙镇十二公里北街(岳阳县新墙镇人民政府右侧 2 米处)

    法定代表人:余松

    注册资本:2,42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焦糖色(氨法、亚硫酸铵法、普通
法)(液体、固体)研发、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初加工、销售(涉及行
政许可项目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湘渝生物为湖南湘渝之全资子公司。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有洲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余
松先生为湘渝生物的法定代表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7.2.6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公司与湖南湘渝构成关联法人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湘渝生物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正常,履约
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烟台首政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烟台市首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10 号 7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农业病虫害防
治服务,农用植保无人机、农业机械的研发、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灌溉工程;
包装种子、化肥、有机肥、农药、农膜、五金制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农畜
产品、智能传感器、物联网设备的批发与零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食品的销
售;航拍技术服务;测绘服务;食品添加剂、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包装材料的
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烟台首政 3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王仁宗担任烟台首政的董事,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烟台首政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公
司与烟台首政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农首政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正常,履约
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六)弘新荟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弘新荟咨询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西街 198 号 7A 区 145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姜芳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
划;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
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
务;展览展示服务;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关键持有弘新荟 50%的股权,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公司与弘新荟构成关联法人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弘新荟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
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七)喀什德锐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喀什德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兵团分区总部大厦
B 区 917 室

    法定代表人:李祖滨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税务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李祖滨持有喀什德锐 94%的股权,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公司与喀什德锐构成关联法人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喀什德锐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正常,履约
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销售或采购商品、
技术开发与服务等。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为定
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虽然以前年度与
独立董事的关联交易影响到其独立性,但公司已及时消除相关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数字农业为发展战略,为农业生产提供精准化、智能化、科学化的产
品与服务。公司与武汉禾大、武汉盘古、湖南湘渝及子公司、烟台首政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向武汉禾大、武汉盘古、湖
南湘渝及子公司、烟台首政销售产品、商品或采购原材料等,有利于加速公司数
字农业领域的落地,有利于增加公司数字农业领域的应用场景,有利于公司经营
发展,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稳定高质增长。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
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不存在损害
非关联股东利益或者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虽然以前年度
与独立董事的关联交易影响到其独立性,但公司已及时消除相关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补充审议的 2018、2019 年度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影响已消除,不存在影
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
司与武汉禾大、武汉盘古、湖南湘渝 2020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双方均严格遵循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等价有偿及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严格执行了有关回避表决制度。交
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补充审议的 2018、2019 年度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影响已消除,不存在影
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
司 2020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1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补充审议的以前年度关联交易、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管理层强调,
加强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意识和执行力度,应如实披露与关联方间发
生的交易,提高信息披露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及完整性,切实
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独立董事及其关联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情形再次发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以前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王广红




                         __________________


                               刘国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