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21-032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 288 号武汉诺唯凯工程 技术中心。 (3)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 份 138,557,3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6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12,757,5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 份 138,420,8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6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2,621,0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136,4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136,4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56,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弃权 74,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26,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56,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弃权 7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26,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56,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弃权 74,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26,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56,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弃权 7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26,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5、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34,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122,5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34,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反对 122,5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07,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 反对 75,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弃权 74,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07,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反对 75,2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弃权 7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7、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26,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8、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34,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47,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弃权 74,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34,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反对 47,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弃权 7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26,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07,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 反对 47,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弃权 102,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07,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反对 47,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弃权 1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26,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56,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弃权 74,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26,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56,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弃权 7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26,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56,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弃权 74,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26,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56,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弃权 7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56,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弃权 74,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26,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56,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弃权 7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25,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 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26,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131,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 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509,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 反对 47,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09,6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反对 47,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1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509,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 反对 47,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09,6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反对 47,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朱旭琦、张鹭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