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0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湖北富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
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
构,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客观、独立
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
务。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供的 2021 年
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和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依据当期市场公允价格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批准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键、喻景忠、李祖滨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