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编号:2016-030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9日15:00至2016年5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寿光经济开发区洛前街1号康 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锡禄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名,所持(代理)股份108,726,074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65.2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所持(代理)股份 108,726,0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1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 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七个议案: 1、《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108,726,074股,108,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3,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108,726,074股,108,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3,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3、《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与摘要的议案 》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108,726,074股,108,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3,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4、《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2 数为108,726,074股,108,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3,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5、《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3,291,412.6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当年计 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29,141.27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109,582,347.32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66,178,847.98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下,既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又兼顾股东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如下: 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66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3.35万元(含 税)。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108,726,074股,108,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3,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6、《关于续聘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108,726,074股,108,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3,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7、《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3 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108,726,074股,108,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3,726,0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议案1、3、4、5、6、7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 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已于201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独立董事已于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 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