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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信股份: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2020-10-28  

                        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腾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知悉,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
    涉及被冻结的公司银行账户如下: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账户:
9115****1293;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账户:9115****3521;开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万泉河支行,账户:8661****0646;开户行:渤海银行商务区
支行,账户:2001****0271;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账户:
3363****4393;开户行:厦门国际银行北京酒仙桥支行,账户:8057****1513;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账户:1101****4701;开户行:民生银行青
岛金水路支行,账户:6314****5593;开户行:浦发银行徐家汇支行,账户:
9712****1173;开户行:齐鲁银行青岛分行,账户:8661****0646(冻结前已销
户);开户行: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账户:2000****7257(冻结前已销户)。
    二、被查封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下位于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院 1 号楼 14 层房屋。
    三、账户冻结及资产查封原因
    (一)本次诉讼和财产保全原因
    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京 03 民初 611 号和
《民事起诉状》,上述账户被冻结及资产被查封的原因为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
由深圳市数根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公司名下财产以 8000
万元为限予以采取保全措施。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深圳市数根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2、被告: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第三人:青岛数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案由: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
       5、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因关联交易给
第三人青岛数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人民币 8500 万元;
       (2)判令第三人给付原告因本案起诉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100 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案件受理费。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序号    原告上诉或法院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诉讼(仲
        通告到达日期                                        (万元)   裁)进展
1       2020 年 10 月 13   上海聚力   北京腾信   广告合同   500        尚未开庭
        日                 传媒技术   创新网络   纠纷
                           有限公司   营销技术
                                      股份有限
                                      公司



       五、公司的后续解决措施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将积极与法院、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协商,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履行责任义务,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资产、银行账户正常状态。
       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
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被冻结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约为 292.8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6%,累计被冻结金额约为 1588.2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3%。被冻结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相对较小,且非主要账户,
未对公司整体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上述银行账户冻结事项不属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2、涉及的部分房产被查封事项,因被查封的房产未被限制正常使用,暂未
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上述事项的进展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站,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