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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20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
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就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慎、综合地评估后作
出决定,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并按照自身生产
需求消纳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此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柳正晞                     沈文忠                      蒋文军




                               独立董事意见出具日:2020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