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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期的公告2022-12-16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9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来股份”)于
2022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在
2022年12月18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2月18日。现将相关 事项公
告如下:

    一、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并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上海光大证 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证
资管-中来股份-来宝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来宝5号”),来宝5号
主要以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中来股份 股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来宝5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 、大宗
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
4日、2015年6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25日,来宝5号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525,04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44%。本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6月26日至2016年6月25日。2020年4
月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延期一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1年6月18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2021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再延期一年,至2022年6月1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
存续期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202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延期6个月,
至2022年12月1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期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9)。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2017年半年度、2017年
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并于2022年7月1日出售了570,000
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2,429,99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2%。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尚未全部出售完毕。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 、偿还
债务等情形。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情况

    根据《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
摘要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提前终止或延长。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所持股票尚未全部卖 出,因
此,为了维护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 2日召
开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期的议案 》,并
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12个月,
即延长至2023年12月18日。

    在存续期内,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 律法规
许可的方式出售“光证资管-中来股份-来宝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中来
股份全部股份,并根据《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等规定进行相关权益分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延长事宜已经出席第一期 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中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在表决时已履行了回避义务,董 事会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再次延长12个月, 即延期
至2023年12月18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