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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孚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
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
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上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现行的会计政
策中相关内容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