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0112293 号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华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 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菲利华公司 2022 年 1-9 月、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 行了鉴证工作。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证据是菲利华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 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 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 告[2008]43 号)的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菲利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菲利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 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建树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柏彤 中国武汉 2022年11月8日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152,703.45 -8,396,611.54 -96,435.31 27,606.80 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企 业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 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11,559,933.22 20,875,121.22 9,831,543.99 8,560,679.54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项 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938,899.37 12,745,596.84 7,296,068.94 262,736.45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 进行减值 测试的应收 款 108,000.00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192,241.78 633,765.99 -6,201,210.64 -630,644.84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1,832,199.69 损益项目 小 计 18,843,777.82 25,965,872.51 8,997,767.29 8,220,377.95 减:所得税影响额(如果减少 2,845,548.53 3,970,219.38 1,350,134.05 1,221,649.58 所得税影响额,以负数填列)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2,059,305.14 1,045,296.65 638.22 3,589.20 后) 合 计 13,938,924.15 20,950,356.48 7,646,995.02 6,995,139.17 注:表中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