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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和防务: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01-09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0-004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发群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公
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发群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张发群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6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将
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于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 656,150.00 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收到张发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
知函》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张发群先生在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尚
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 2020 年 1 月 7 日张发群先生的减持期限
已届满。在上述减持期限届满后,张发群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 6 个月内,
继续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 656,150.00 股(含本数)的公
司股份,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减持股份
                                                      减持均
  股东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价(元/
  名称                                                           (股)    股本的比
                                                       股)
                                                                           例(%)



                                       1
                             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发行的股
             集中竞         份、公司实施权益
                                                  2019 年 6 月 21 日
 张发群     价及大宗         分派所获得的股                                 0           0         0
                                                  -2020 年 1 月 7 日
                 交易        份及通过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增持
                                   的股份

          合计                       /                     /                0           0         0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董事兼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高级管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理人员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24,600.00          1.09      2,624,600.00        1.09

 张发群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6,150.00            0.27          656,150.00      0.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68,450.00          0.82      1,968,450.00        0.82


    二、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相关说明

    (一)张发群先生在减持期间未实施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二)张发群先生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
承诺。

    三、后续股份减持计划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张发群先生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及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

    (三)减持期间: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如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进
行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四)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2
    (五)减持数量及比例:张发群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656,150.00 股(含本数),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7%(含本数)。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发群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对股份限制流通及减持承诺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
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在公司职务变更或离职放弃该条承
诺。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取得的所得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张发群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张发群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

                                       3
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督促张发群先生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
营产生影响。

    (四)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张发群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张发群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二)张发群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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