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 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54 号)核准,公司 2014 年 9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为 18.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0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35,605,021.17 元 ,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27,394,978.83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70,100.00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4,024,878.83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9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492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3,107,428.91 元,其中:本 年度使用 58,927,448.50 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173,107,428.91 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 6,898,732.49 元,年初余额为 200,066,908.16 元。本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的金额为 15,440,301.23 元,归还贷款 43,487,147.27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转入定期存款的金额为 139,164,236.11 元,剩余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变动 为 4,923,508.94 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 更、监督和管理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本公司已 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 相关规定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浦东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项目名称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上海飞凯光电材 补充流动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14684980004 活期存款 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 司上海外滩支行 上海飞凯光电材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 偿还贷款 1100018343000004 活期存款 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分行 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3500t/a 紫 安庆飞凯高分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外固化光刻 121909854610307 活期存款 4,969,298.64 材料有限公司 司上海金桥支行 胶项目 2 账户名称 项目名称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3000t/a 紫 外固化特种 安庆飞凯高分子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丙烯酸树脂 31619103002433043 活期存款 956,168.72 材料有限公司 司浦东分行 产品技改项 目 3000t/a 紫 安庆飞凯高分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外固化塑胶 97160155300003405 活期存款 973,265.13 材料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张江支行 涂料项目 合计 6,898,732.49 注:鉴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银行账号:11014684980004)、宁波通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银行账号:1100018343000004)的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根据公 司经营需要,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和 2015 年 10 月 29 日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与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外滩支行及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 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 务。 3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7 日 4 附件 1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402.49 本年度投入募 5,892.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 17,310.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度(%)(3)=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效益 分变更)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 尚未完 否 7,744.00 7,744.00 1,544.03 3,458.54 44.66 2016 年 3 月 不适用 否 项目 成建设 2、3000t/a 紫外固化塑胶涂 尚未完 否 5,200.00 5,200.00 0.00 2016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料项目 成建设 3、3000t/a 紫外固化特种丙 尚未完 否 4,655.00 4,655.00 0.00 2016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烯酸树脂产品技改项目 成建设 5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含部 度(%)(3)=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效益 分变更) (2)/(1) 大变化 4、偿还贷款 否 10,800.00 10,848.71 4,348.71 10,848.71 100.00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21.80 3,003.49 3,003.49 100.00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420.80 31,451.20 5,892.74 17,310.74 55.1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本公司 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因建设进度比预期慢,超过原计划的投资完成期限(2015 年 5 月)。其余两个项目由于本公司目前在建项目较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多,故推迟开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自 2014 年 1 月 2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审议通过至 2014 年 11 月 11 日投入资金 1,739.41 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1,739.4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及置换情况 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2371 号《上海 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无。 动资金情况 6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以定期存款、活期存款的形式在其他账户和募集资金账户中储存。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