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飞凯材料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54 号)核准,公司 2014 年 9 月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为 18.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 民币 35,605,021.17 元,余额为人民币 327,394,978.83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3,370,1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14,024,878.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1492 号验资报告。 (二)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3,107,428.91 元, 其中:本年度使用 58,927,448.50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173,107,428.91 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898,732.49 元,年初余额为 200,066,908.16 元。本年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的金额为 15,440,301.23 元, 1 归还贷款 43,487,147.27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转入定期存款的金额为 139,164,236.11 元,剩余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变动为 4,923,508.94 元,系募集资 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飞凯材料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监督和 管理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本公司已 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 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外滩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金桥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江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自募 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 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本保荐机构已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 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款方 账户名称 项目名称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余额 式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上海飞凯光电 平安银行股份有 补充流动 活期存 材料股份有限 限公司上海外滩 11014684980004 资金 款 公司 支行 上海飞凯光电 宁波通商银行股 活期存 材料股份有限 偿还贷款 份有限公司上海 1100018343000004 款 公司 分行 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安庆飞凯高分 3500t/a 紫 招商银行股份有 活期存 子材料有限公 外固化光 限公司上海金桥 121909854610307 4,969,298.64 款 司 刻胶项目 支行 3000t/a 紫 安庆飞凯高分 外固化特 上海银行股份有 活期存 子材料有限公 种丙烯酸 31619103002433043 956,168.72 限公司浦东分行 款 司 树脂产品 技改项目 3000t/a 紫 安庆飞凯高分 上海浦东发展银 外固化塑 活期存 子材料有限公 行股份有限公司 97160155300003405 973,265.13 胶涂料项 款 司 张江支行 目 合计 - - 6,898,732.49 注:鉴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银行账号:11014684980004)、宁波通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银行账号:1100018343000004)的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根 据公司经营需要,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和 2015 年 10 月 29 日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本保荐机构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及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 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飞凯材料《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3596-1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飞凯材料《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飞凯材料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飞凯材料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 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 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相关人员就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飞凯材料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飞凯材料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 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国元证券对飞凯材料 2015 年度募 4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5 附件 1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402.49 本年度投入募 5,892.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 17,310.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度(%)(3)=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效益 分变更)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 尚未完 否 7,744.00 7,744.00 1,544.03 3,458.54 44.66 2016 年 3 月 不适用 否 项目 成建设 2、3000t/a 紫外固化塑胶涂 尚未完 否 5,200.00 5,200.00 0.00 2016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料项目 成建设 3、3000t/a 紫外固化特种丙 尚未完 否 4,655.00 4,655.00 0.00 2016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烯酸树脂产品技改项目 成建设 6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含部 度(%)(3)=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效益 分变更) (2)/(1) 大变化 4、偿还贷款 否 10,800.00 10,848.71 4,348.71 10,848.71 100.00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21.80 3,003.49 3,003.49 100.00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420.80 31,451.20 5,892.74 17,310.74 55.1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本公司 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因建设进度比预期慢,超过原计划的投资完成期限(2015 年 5 月)。其余两个项目由于本公司目前在建项目较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多,故推迟开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自 2014 年 1 月 2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审议通过至 2014 年 11 月 11 日投入资金 1,739.41 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1,739.4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 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4]12371 号《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无 动资金情况 7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以定期存款、活期存款的形式在其他账户和募集资金账户中储存。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8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 欣 于晓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