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16-03-18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拟实施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进行了审阅,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
1.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
《公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 监事会已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
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员
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3.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 提高公
司的竞争力和凝聚力,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力,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
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是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 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综上所述,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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