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03-18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6-025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同意公
司使用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4 号文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14]350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8,975,121.1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4,024,878.83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1492 号《验资报告》。募
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拨付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00t/a 紫外固化光
刻胶项目”、“3000t/a 紫外固化塑胶涂料项目”和“3000t/a 紫外固化特种丙烯
酸树脂产品技改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庆飞凯”)负责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全部到达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经会
计师事务所验资后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拨付至安庆飞凯。
2、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安庆飞凯与保荐机构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
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
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394,131.4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
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情况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已全部建设
完毕并投入使用,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总额 7,744 万元,目前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人民币 4,184.46 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包含项目建成第
二年运营期间的铺底流动资金 2,000 万元。
2、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谨慎节约的原则,
在充分考虑项目配置的先进性、兼容性、合理性、实用性的基础上,加强了项目
管理和费用控制力度,减少了项目总开支,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转为定期存款取得
收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建设完成并且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同时考虑到后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需流动
资金等因素提出,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故本次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和必要的。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公司关于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1、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进行注销,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
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衍
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在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
除外)、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审批程序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
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4,184.46 万元(含利息收入,以资金账户支付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
会一致同意公司对“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4,184.46
万元(含利息收入,以资金账户支付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八、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知悉该事宜并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并就公司本次董事会审
议《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
投入使用,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184.46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账户支付当日实际金
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国元证券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与飞凯
材料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管进行了访谈沟通。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元证券同意飞凯材料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