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03-18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
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现将监事会 2015 年
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五次,具体如下:
(一)2015 年 1 月 6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2015 年 3 月 17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
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 201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上海飞凯光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15 年 4 月 24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批准报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15 年 8 月 17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五)2015 年 10 月 28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批准报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15 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
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
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
定,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15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
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
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监事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按照预定计划实施。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认为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
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编制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
实、准确。公司在 2015 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加强学习,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
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
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