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3-23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6-028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已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召开,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2 日
(星期二)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6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4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
权,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 2659 号衡山金仓永华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3、《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4、《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8、《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的议案》。
9、《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10、《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11、《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2、《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人股
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16 年 4 月 8 日(星
期五)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
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
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邮编:201908;
传真号码:021-50322661。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深交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
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98。
2、投票简称:飞凯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的股市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
15:00。
4、在投票当日,“飞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100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
议案 1 1.00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
议案 2 2.00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年
议案 3 3.00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
议案 4 4.00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利
议案 5 5.00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 6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度 6.00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
议案 7 7.00
构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申
议案 8 8.00
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
议案 9 9.00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
议案 10 10.00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
议案 11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11.00
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
议案 12 12.00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
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深交所数字证书”。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
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
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
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
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深交所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
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斌、夏时峰
电 话:021-50322662
传 真:021-50322661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邮编:201908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
附件 1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
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
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
1
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
2
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
3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
4
算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5
预案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度财务预
6
算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
7
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申请综合
8
授信额度事宜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9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
10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11
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
12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
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 法人股东法定
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6 年 4 月 8 日 16:00 之前送达、邮寄
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