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6-11-25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6-094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飞凯材料;股票代码:300398)已
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7 月 25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49)。
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8 月 1 日、8 月 8 日、8 月 15 日披露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2016-054、2016-057),
2016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58),2016 年 8 月 26 日、2016 年 9 月 2 日、2016 年 9 月 9 日分别披
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2016-065、
2016-066)。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延期复牌,并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71)。2016 年 9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推动本次
重组工作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同时提请召开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宜,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和《关于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2016 年 10 月 11 日和 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77、2016-081)。
2016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披露了《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83)。2016 年 10 月 25 日、2016
年 11 月 1 日、2016 年 11 月 8 日、2016 年 11 月 15 日和 2016 年 11 月 22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2016-088、
2016-089、2016-091 和 2016-092)。
2016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组事
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
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飞凯材料;股票代码:300398)自
2016 年 11 月 28 日起将继续停牌,待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意见修订
并重新披露报告书(修订稿)后另行公告公司股票复牌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
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监会核准以及最
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