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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利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8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

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

勉尽责的审慎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

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的审阅,审查了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

经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认为该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目前

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

     2、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 立 信 中 联 专 审 字

[2021]D-0241 号),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认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

    3、我们对“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进行

了核查。我们认为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

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4、我们审核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

制的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

表,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不

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提供资金情况。

    5、我们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

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认为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资

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

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

收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

    6、我们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

审阅,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有

助于保障并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7、我们对“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的审阅。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坚

持谨慎性的会计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规

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情

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对

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

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

值准备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本页为《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张永泽                        袁   彬

(签字):                   (签字):




赵贺春

(签字):




                      签字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