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济医药”或“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广场 A 栋 7 层公司会议室一召 开。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博济医药委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下称“《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博 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博济医药本次股东大会所涉事宜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并对本次股 东大会依法见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博济医药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同其 他会议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法 1 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博济医药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 2020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方式、股权登记 日、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博济医药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在广州市天河区华 观路1933号万科云广场A栋7层公司会议室一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廷春主持。 2.博济医药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8 日 9:15-15: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博济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和《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经本所律师核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86,586,525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38.207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 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586,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079%;在 网络投票时间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 2 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人员均为 截止至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与 网络投票的股东具有合法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深交所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根据《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王廷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朱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克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刘国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郝英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卢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调整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采取累计投票制投票,其中议 案 2 的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议案 4、议案 14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二)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时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 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博济医药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 4 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8 日 9:15-15:00。 3.在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表决结果出来后,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 师按照《公司法》、《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统计,并当场公布了议案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经出席博济医药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逐项审议,并获得了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累积投 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王廷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朱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5 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张克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累积投 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刘国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6 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郝英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陈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累积投 票表决情况如下: 7 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01 选举卢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8 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9 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10 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调整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11 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58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博济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博济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和本所律师签名后生效。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贰份。 12 博济医药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负责人:王学琛 董 永 廖燕洁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