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0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
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
待进一步协商、落实。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
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已披露签订合作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
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10 日,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乙方”)与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
《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甲乙双方按照“平等
互利、优势互补、相互支持、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
作相结合的方法, 将优质资源积极导入项目公司,推进双方战略合作。在同
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于其他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商或经销商,与甲方旗下的
各家成员医院商谈合作。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MB5600W
住所:苏州高新区狮山天街生活广场8幢2501-2505室
法定代表人:姜忠
注册资本:4亿
成立日期: 2015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医院投资、医院管理与咨询;医疗康复、健康养老产业投资;
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受托对医院进行管理;资产管理;销售:药品、
医疗耗材、医疗器械;医疗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租赁;物
业经营管理;自营或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甲方是一家以医疗产业战略投资及运营为主业的专业化公
司,共包含医院投资与管理、药械经营、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四大产业单
元。
关联关系: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根据《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
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
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与推进机制
双方共同组建联合工作推进小组负责本协议事项下的各项事宜,并具体
开展工作。联合工作推进小组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尽快细化合作细节,
负责双方具体合作事宜的落实和日常沟通联系,共同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
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合作的新途径、新模式等。
第一阶段:双方拟通过甲方或其有控制权的公司开展合作。第二阶段:
在第一阶段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双方设定登高目标,将试剂、耗材合作业务
逐步拓展到甲方旗下的各成员医院及其他社会医疗机构。
(二)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本次及以后所有合作医院主要领导人的引荐及对接工作;
(2)甲方配合乙方就检验科等科室仪器升级更新和试剂耗材的各项相
关的具体工作的执行与落地;
(3)甲方配合乙方提高所属医院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公司负责合作医院检验科等科室设备更新与升
级;
(2)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公司负责合作检验科等科室所有试剂集中配送;
(3)乙方的试剂供应价格持医院试剂耗材原有价格不变;
(4)乙方负责合作医院的检验诊疗系统信息化改造;
(5)乙方协助医院进行检验科学术建设;
(6)乙方协助合作医院根据需要进行ISO15189评审;
(7)乙方协助合作医院的质量体系建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由于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暂时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但对公司长期收益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按照“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相互支持、长期合作、共同
发展”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法, 将优质资源积极导入项目公
司,推进双方战略合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
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四、重大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
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
待进一步协商、落实。
2、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
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3、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合作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