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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强生物: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3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考虑到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
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74,540,255.55 元=496,935,037
股×0.15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
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
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4854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 0.148549 元/股=74,540,255.55 元÷501,787,943)。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549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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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可分
配股本 496,935,037 股(总股本 501,787,943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不参与分配的股份 4,852,906 股),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4,540,255.55 元(含税)。(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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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32                      刘希

     2        01*****223                     罗爱平

     3        07*****243                     孙小林

     4        00*****212                      程辉

     5        07*****101                  ZHOU XIAOYAN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4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5 号旷怡大厦五层

    咨询联系人:王建民、包楠

    咨询电话:010-8224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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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电话:010-82012812


七、备查文件

1、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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