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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公司《章程》修正案2016-04-26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对《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有关事

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章程条款           修正前                      修正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13,600 万元。              27,200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600 万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200 万股,
  第十九条      股,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为普
                                           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通股。

   其他条款不变。

       本章程修正案须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后方可生效。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