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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发电气: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6-05-31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6-041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自分
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6,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6,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72,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6 月 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限售流通
                73,934,910      54.36%      73,934,910 147,869,820       54.36%
股
04 高管锁定
                22,122,870      16.27%      22,122,870   44,245,740      16.27%
股
05 首发前个
                46,412,040        34.13     46,412,040   92,824,080        34.13
人类限售股
06 首发前机
                 5,400,000         3.97      5,400,000   10,800,000         3.97
构类限售股
二、无限售流 62,065,090       45.64%    62,065,090 124,130,180       45.64%
通股
三、总股本    136,000,000     100.00%    136,000,000 272,0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72,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26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
       咨询联系人:蔡登明   王瑞瑾   彭蒙歌
       咨询电话:   022-60128018
       传真电话:   022-60128001-8049
 九、备查文件
       1、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