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0-29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为天津保富提供担保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天津保富 100%股权,天津保
富不再属于公司的关联公司,而是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天津保富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承接的业务均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客户违约的风险较低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该项担保,能缓解天津保富日常经营中所需要的资金
缺口,是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上述担保行为。
独立董事: 方攸同 武常岐 徐泓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