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2-26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9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赵勤女士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
列席会议。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监事赵勤、温国旺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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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
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稳定和
吸引核心管理和核心技术(业务)等人员,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
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天津凯发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监事会在充
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
明。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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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关于向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次关
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
避表决,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关于向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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