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19-40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要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
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上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相关
财务指标均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根据财会〔2019〕6 号的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
财政部文件为准: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二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2)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
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
额分析填列。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