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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氏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07-14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可行权名单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可行权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1、原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外,
公司本次可行权的 144 名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没有发生《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在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144 名激励对象均符
    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已达到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144 名激励
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相应的考核要求,满足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满足;本次可行权的 144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
公司 144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以下无正文,下起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可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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