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转让所持参股公 司马栏山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综合考虑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长远协同的需要,符 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实际经营情况;转让价格在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基础上确 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钟洪明、肖星、刘煜辉 2020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