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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试试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2022-01-15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2)00020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2)00020 号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试试验”)管理层
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
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苏试试验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
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我们结合苏试试验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审慎调查以及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其
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苏试试验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试试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苏试试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
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附件: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
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0020 号)之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史文明


              中国南京


           2022 年 1 月 10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文彬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有关规定,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2936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840,569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81.51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498,620.78 元(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
费、登记托管费)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501,360.73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
0016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实验室网络扩建项目                               45,001.70          42,950.80
         其中:面向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全方位可靠度验
                                                          29,700.00          28,639.00
         证与失效分析工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宇航产品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                        7,800.00           7,475.00

         高端制造中小企业产品可靠性综合检测平台            7,501.70           6,836.80

   2     补充流动资金                                     17,049.20          17,049.20

                              合   计                     62,050.90          60,000.00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进行部分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

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

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473.01 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473.01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注]

  1     实验室网络扩建项目                     42,950.80              3,473.01            3,473.01
        其中:面向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
        全方位可靠度验证与失效分析工           28,639.00                506.29               506.29
        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宇航产品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              7,475.00                855.28               855.28
        高端制造中小企业产品可靠性综
                                                6,836.80              2,111.44            2,111.44
        合检测平台
  2     补充流动资金                           17,049.20

                    合   计                    60,000.00              3,473.01            3,473.01

       [注]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本公司累计已实际支付金额。

      四、本公司关于募投项目资金置换声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将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
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