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万维: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0-05-14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Grindr Inc.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转让 Grindr Inc.股权事项,是对公司与美国财政部和司法部代表的
美国政府签署的《国家安全协议》的执行,公正、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
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 Grindr Inc.的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赵保卿_______________
陈 浩_______________
薛 镭___________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