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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仑万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2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
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
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公司董事会提名金天先生、周亚辉先生、方汉先生、黄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保卿先生、陈浩先生、薛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根据上述董事(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未发现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所要求的独立性。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经审议,我们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的需
要,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这些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议,我们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全资子公司和关联方合作开展业务事
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和锋泰科技合作,可充分实现优势互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
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亚辉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和锋泰科技合作的事宜。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健全《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实施计划等内容,能有效
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美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赵保卿________________




   陈 浩________________




   薛 镭________________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