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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世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广西
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
下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①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富川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博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陆川博世科生物
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梧州博世科环境治理有
限公司、沙洋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宜州博世科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合浦博世
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云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博世科环保投资(香
港)有限公司、陆川博发能源贸易有限公司、BOSSCO ENVIROTECH CANADA
LIMITED、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博世科环境工程有
限 公 司 、 泗 洪 博 世 科 环 保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PT.BOSSC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INDONESIA、苍梧博世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广西品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陆川博世科生态
农业循环有限公司、湖南先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②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贺州博世科环境投资建设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花垣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澄江博世
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博世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巍山博世科环境综合治
理有限公司、团风博世科华堂水务有限公司、广西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林县
博世科威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古丈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
限公司、攸县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花垣博世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安徽博世科晶
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垣曲博世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凤山博世科环境投资有
限公司、宣恩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广西宁明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安仁博世科水
务有限责任公司、石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京山博世科全域水务有限公司、京山
博世科城东水务有限公司、颍上博晶水务有限公司、保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全
州县博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阜阳博源水务有限公司、
灵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苍梧博世科城投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③孙公司: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颍上博世科晶宫环保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京山博世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依据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
般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了解掌握公司各项内控
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
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1)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公告
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
主要税种及税率、税收优惠及其依据未按规定披露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信息
披露不完整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不充分完整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
释遗漏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
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
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
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资产、负债错报>资产总额的 1%以上;营
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的 2%以上;利润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5%以上;所有者权
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即由于会计差
错使得原来为亏损的转变为盈利,或者由盈利转变为亏损;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
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税前利润总额的
5%以上。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的认定标准: 或有事项未披露涉及金额>净
资产的 3%。

    ②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资产总额的 0.2%≤资产、负债错报≤资产
总额的 1%;营业收入总额的 0.4%≤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2%;税前利
润总额的 2%≤利润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5%;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2%≤所有者
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
正的,不直接影响盈亏性质,税前利润总额的 2%≤利润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5%。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的认定标准: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6%≤或有
事项未披露涉及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3%。

    ③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资产、负债错报<资产总额的 0.2%以下;
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4%;利润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2%;所有者权
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2%;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
正的,不直接影响盈亏性质,会计差错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 2%。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的认定标准:或有事项未披露涉及金额<所有
者权益总额的 0.6%。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重要业务缺乏制度
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
或证券交易所警告;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包
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实际继续亏损;原先
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
润同比上升。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导
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
域;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媒
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
改;存在其他缺陷。

    (2)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损失>税前利润总额的 5%;

    ②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税前利润总额的 2%≤损失≤税前利润总额的 5%;

    ③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损失<税前利润总额的 2%。


(四)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健全、完善
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并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合法权利,
依法行使公司证券发行、拟定经营方针、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对外担保、利润分配
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较为科学
和专业的参考意见或建议。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强
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对公司定期报
告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权。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职工
代表监事。

    (2)组织架构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审计中心、战略规划中
心、市场营销中心、技术工程中心、投资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企业管理中心、
采购管理中心、资产运营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安全质量中心、海
外部等 14 个职能管理中心和服务平台。并设置设计事业部、市政事业部、装备事
业部、危废事业部、化学品事业部、工业环境事业部和土壤修复事业部等 7 个公司
型事业部。各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3)内部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
公司设立了审计中心,并配备了 8 名专职人员,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等内控基本制度。审计中心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行使
审计职权,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内控制度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审计中
心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编制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审计中心监督和检查了公司及子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
建议,出具季度、半年度及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与不定期地对职能
部门及子公司财务、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实施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和例行检查,控
制和防范风险。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秉承人才战略,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结构及等级标准》、
《职等职级管理制度》等合理、公平、有激励性的薪酬制度及政策。员工薪酬由基
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职务津贴和奖金等构成,公司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工
作职责、工种特性、职位层级等因素,横向、纵向对比员工实际的工作情况,给予
员工定级定薪,明确员工的职业发展和薪酬提升的路径。公司还根据相关制度发放
话费补贴、餐费补贴、差旅补贴、驻外补贴、学位补贴、职称补贴和高温御寒补贴
等各种福利待遇,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吸引社会上优质的人才。

    公司通过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工作站引进行业技术领军人才和海
外人才参与研发,邀请行业专家团队指导与交流,协办行业大型会议和组织参加行
业交流活动;持续开展“传帮带”培养计划、博世科“博翰”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传承公司企业文化和核心技术;开发使用“博知”网络学习平台,充实在线学习
课程,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营造长效学习氛围;组织参加项目管理等专项外部
培训和引进培训导师开展内部培训,让学习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博世科学院”
引进名校老师理论培训、政策解读,深挖内部讲师技术实操总结及演练,塑造技术
及管理复合型人才,满足公司高速发展对人才的培养及开发的迫切需要;关注员工
执业能力提升培训及职业资格晋升,统一组织执业能力培训及考证、职称晋升申报、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等,为员工执业能力提升提供全流程专业服务。

    (5)企业文化

    公司一贯秉承“以科技发展的正能量,解决环境污染的负效应”的理念,以促
进工业循环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坚持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发
展。

    公司通过年度荣誉表彰、企业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宣扬
企业价值观,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
责任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2、风险评估

    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资金管控、研究开发、业务拓展、员工管理、
设备采购等方面,通过建立内控制度和管理办法,将风险纳入管理体系。公司通过
风险评估能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的相关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了母公司原有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以及子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工作。通过日常管理和监督、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方式形成了
动态的风险评估机制,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时,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
息,及时识别和充分评估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并考虑可以承受的风险
程度,以合理设置内部控制或对原有的内部控制进行适当的修改、调整,采取相应
的策略,确保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目前存在的各类风险基本能得到有效的应
对和控制。

    3、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公司为了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推进以及目标的实现而建立的
政策和程序,也是为了确保公司管理和运作均能得到有效监控,以保证内部控制能
在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和风险防范体
系,定期召开经营管理层办公会、经营分析会等生产经营工作会议,及时处理公司
出现的新问题,分析市场的新动态,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有序、稳定的运转,及时防范各类风险。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如下:

    (1)日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各自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涵盖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
各个方面,包括: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
度、投标管理制度、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人力资源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

    公司经营管理层定期召开月度、半年度、年度经营管理会议,就公司研发、设
计、采购、市场、项目实施、资金周转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协调和分析,结
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宏观经济政策信息,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并在执行
过程中结合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战略目标,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
    (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了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并要求关联董事和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
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作了进一步详尽的规定。

    (3)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担
保风险,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对外担保的审批权
限及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明确规定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委派董事及监事机制,通过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资金等做出明确规定。2018 年度,公司各子公司能严格
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状况、人员状况和业务扩展情况,公司能
及时了解子公司的经营动态,控制经营风险。

    (5)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
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详细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调整或变更的审批权限、程序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独立董事以及监事
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审
计。

    (6)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
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财务基础核算制度》、《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有效地控制了资金收支,维护了财经纪律,规范了
公司在会计核算、支付结算、费用报销、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基础工作,发挥了会
计核算监督的职能。

    (7)安全生产及质量管控

    公司对生产及各项目建设活动过程实施安全管理和监督控制,定期对生产一线
开展季度安全质量工作,范围覆盖所有生产和施工现场,也结合化学品类和工业类
的项目现场具体施工情况进行抽查和日常监督,通过落实安全责任制、缴纳安全保
证金、完善教育培训的方式,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不断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
识。

    (8)销售与收款(投标及项目工程款结算)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
《投标管理制度》、 博世科集团联合体投标管理规定》、 业务(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顾客意见反馈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回款工作的考核方案实施细则》等内部管理
制度,就各部门职责分工、投标管理、合同订立、工程结算回款等有关内容作出了
规定,规范业务流程,保证收款及时,应收账款记录的正确、完整。

    (9)采购与付款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部管理中心各项职能。并对存货
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10)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所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如审批权限、组
织管理机构、投资的决策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安全。

    (11)工程管理

    公司实行项目制管理,对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到工程的实施及工程项目
的管理进行项目制管理和运作。制定了《项目启动管理程序》、《工程项目总承包
(EPC)标准化管理手册》等一系列工程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工程投标、建设、工
程进度款支付、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等各项流程。有效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
保证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

    (12)研究开发
    公司坚持积极开发和利用新技术,制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手册》
等制度,严格规范研发业务的立项、管理过程、验收、研究成果的开发和保护等关
键控制环节,有效降低研发风险,保证研发质量,提高了研发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五)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达到重大或重要的定性、定量标准的内部控制缺陷。针
对公司报告期内提出的一般性缺陷,公司积极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对评价过
程中发现的制度和流程进行了更新和优化。公司对评价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总结、分析,及时拟定了整改方案,并按方案采取了整改措施,完成了整改落实。
整改过程中,由企管中心、审计中心及具体业务部门定期沟通整改进度和效果。通
过缺陷整改,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规范了公司运营,提高了公司防范风
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结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财务管理、关联交
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子公司内控管理等环节,具有较为科学合
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有效降低了公司内外部风险,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
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报告期内,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公司现有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不断改进、充实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
平。
三、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博世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其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世
科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业务经营和管
理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泉泉                 胡安举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