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审核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是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 《利润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实施的,且以审计报告为依据,是合理可行的,未 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利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将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孟红、杨百寅、刘明水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