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31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0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王
野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 3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
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第 8 号》”)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公司通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
计划,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公司利益、
股东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和规范实施,有助于激励公司核心团队勤
勉地开展工作,有利于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
格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均为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的员工且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
《备忘录第 8 号》规定的禁止作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监事会将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 10 天后,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前 5 日披
露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