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2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3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卜范
胜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 3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信的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卜范胜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以2017年7月12日为授予日,授予43名激励对象46.3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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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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