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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2017-09-05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9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17 年 7 月 12 日为授予日,授予 43 名激励对象 46.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授予日:2017 年 7 月 12 日;

    2. 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3000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07.0000 万股的 0.3479%;

    3. 授予价格:26.87 元/股;

                                      1
    4. 授予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5.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3 人,包括公司公

告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

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董事、副总
  王寿钦                               2.0000            4.3197%            0.0150%
                经理
  龙朝晖          财务总监             2.0000            4.3197%            0.0150%
核心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42.3000           91.3607%            0.3179%
    人员(41 人)
           合计                       46.3000          100.0000%            0.347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17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王寿钦

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审议通过选举王寿钦先生为公司董事。除王寿钦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

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差异情况。

    7. 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

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2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本公司的业绩考核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营业收入增长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

为准。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

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

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2017-2019 年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各子公司的业绩考核

    当本公司达到本激励计划考核标准时,各子公司激励对象根据前一年实际实

现营业收入对比预测营业收入,若完成率≥90%,该子公司激励对象可全额按照

计划解除限售(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仍需按考核方案执行);若 90%>完成率≥75%,

该子公司激励对象可以按照计划解除限售数量的 80%解除限售(个人解除限售比

                                         3
例仍需按考核方案);若完成率<75%,该子公司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制定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
                                     考核结果等级
     等级说明              A(优秀)             B(良好)            C(不合格)
     解锁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秀)” 时可按照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为

“B(良好)”时则可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 8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而上一

年度考核为“C(不合格)”则不能解锁。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二、 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7 年 7 月 14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
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16041370111 号),报告说明:经我们审验,截
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贵公司已收到许张、高瞻等 43 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
性股票款 12,440,810.00 元。43 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 463,000.00 股,
以货币资金缴纳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肆万捌佰壹拾元整
( 12,440,810.00 元 ), 其 中 计 入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肆 拾 陆 万 叁 仟 元 整
(463,000.00 元),其余款项人民币壹 仟壹佰玖拾柒万柒仟捌佰壹拾元整
(11,977,81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 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 年 7 月 12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

日期为:2017 年 9 月 6 日。

     四、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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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4,104,857      48.17%        +463,000       64,567,857      48.35%
     首发前限售股     61,571,610      46.27%                  0    61,571,610      46.11%
     股权激励限售
                                  0     0.00%       +463,000          463,000        0.35%
股
     高管锁定股        2,533,247        1.90%                 0     2,533,247        1.90%
     首发后限售股                 0     0.0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      68,965,143      51.83%                  0    68,965,143      51.65%
三、总股本           133,070,000      100.00%       +463,000      133,533,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 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133,533,000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6 年

度每股收益为 0.4516 元。

      六、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33,070,000 股增

至 133,533,0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没有发生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卜范胜先生、黄欣

先生、柳少娟女士与李凤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5,248,282 股, 占公司总

股本的 41.3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卜范胜先生、

黄欣先生、柳少娟女士与李凤瑞先生。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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