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18-03-06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鉴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或“上市公司”、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可能引起上市公司
的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因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
不利影响,航新科技、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
保密制度,具体说明如下:
一、交易各方在本次重组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交易各方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主要包括:
(一)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自交易双方初步接洽时起,公司已严格控制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方,对本次重组的所有决策都
集中在少数核心人员范围,尽量减少项目信息的外传。
(二)依法实施股票停牌,避免股价异常波动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向深交所申请公
司股票(航新科技 300424)停牌;2018 年 1 月 4 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的公告》转为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通过实施股票停牌,有效避免公司
股价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及时签订保密协议,积极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中
国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等相关规定,与各中介机构及时签订保密协议。各中
介机构、交易对方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知情人均严格遵守
了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
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同时,公司按照
相关规定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持续登记筹划决策过程中各关键时点的参与人
员、筹划决策方式等,并督促涉及人员签字确认。
(四)在《股份购买协议》中约定保密条款
2018 年 1 月 2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其中规
定了协议各方应遵守的保密条款。
二、结论
综上所述,航新科技和本次交易对方已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
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
明》之盖章页)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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