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修正案为对《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 年 7 月)第八条所作的 修正,具体如下: 原内容: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订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倪明亮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