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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环能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05-18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6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27,536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0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76,851,230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办理完成。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原激励对象章志良、蒋嵬、万钟林、陈嫦慧、林林、徐燕共 6 人因个人原因
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
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 227,536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国浩
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截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17
年 3 月 28 日至 2017 年 4 月 6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异议,并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7 年 5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 14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406.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99 元/
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 年 6 月,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向 148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406.3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13 日。

    6、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
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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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18 年 5 月,公司完成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向 6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80.4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1 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内,由于激
励对象章志良、蒋嵬、万钟林、陈嫦慧、林林、徐燕共 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27,536 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 5.60%,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06%。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2、回购价格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785784 股及派送 1.272151 元人民币现金。因此,根
据《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回购价
格的调整方法,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3.99 元/股调整为 7.01 元/股。公司已以自有资
金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 1,595,027.36 元,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5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众会字(2018)第 4261 号,主要内容如下:

    贵公司回购注销 6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7,53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227,536.00 元,由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之前将限制性股票回购款支付完毕,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376,851,230.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8 年 3 月 21 日止,贵公司
已向 6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合计人民币 1,595,027.36 元。
其中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227,536.00 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 1,367,4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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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贵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减资公告》,截至 2018
年 5 月 12 日止已满 45 日,贵公司未收到债权人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债务担保
的请求。

       4、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446,176       14.44%        54,218,640       14.39%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632,590       85.56%       322,632,590       85.61%

        股份总数            377,078,766      100.00%       376,851,23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