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8 月 28 日,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1、2019 年 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
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
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
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
调整。
2、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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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9
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动:
项目 变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二个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净敞
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等项目;
利润表项目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
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
现金流量表项目 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所有者权益变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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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
债务重组,按照修订后的准则执行。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客
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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