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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环能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8 月 28 日,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1、2019 年 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

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

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

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

调整。

   2、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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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9

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动:

     项目                                     变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二个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净敞

                  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等项目;
  利润表项目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
                  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

现金流量表项目    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所有者权益变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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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

债务重组,按照修订后的准则执行。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客

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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