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25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2019 年 9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5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 3 号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一楼)。
4、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朱子君先生。
6、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 股东大会 股权登 记日 2019 年 9 月 18 日,公 司股份 总数为
676,072,346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89,713,63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85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89,212,01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2.77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01,6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8,929,2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32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783,1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29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6,1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
书王哲晓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713,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2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713,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2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713,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2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713,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2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786,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7,77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11,4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1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7,776 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 认弃 权 0 股 ),占 出席会 议所有 有表 决权股 东所持 股份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3190%。
关联股东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唐银锋、吕万成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