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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德影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2-01-04  

                        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然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争议
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
境变化、突发意外事件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合同存在无法按时收款、无法如期
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如公司发生违约情形,存在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
风险。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合同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合同顺
利履行,有望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相关项目利润的
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
方二”)与浙江贤君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共同作为授权方就
一部近代传奇题材电视剧与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授权方”)
签署了《视听作品独占性授权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授权费为
含税 500 万元/集,暂定 40 集,合计 2 亿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浙江贤君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鑫
                                      1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8E7UY21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25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
剧;影视娱乐类网络游戏、手机游戏产品的创作、制作、发行;微电影、网络剧
创作、制作、发行;影视服装、道具、器材租赁;影视剧本创作、策划和影视版
权交易;影视文化信息咨询;影视衍生产品开发设计、推广、实体和网上交易;
影视类网络数字技术服务;组织策划综艺文化活动;艺人经纪;影视后期制作;
制作、代理、发布:电子和数字媒体广告及影视广告。

    公司与甲方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没有发生类似交易。

    2、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奚丹

    注册资本:160.00 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2551611J

    成立日期:2005 年 3 月 30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38 号银科大厦 16 层 1601-1608 室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并提供相关的
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移动
电信、宽带网络的技术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学历教育);出租办公用房。(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2
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被授权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被授权方的关联公司发生的类似交易情况:

合同名称     《影视剧集承制合同》                 《影视剧集定制合同》
签署日期     2020 年 11 月                        2021 年 2 月
             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         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
 投资方
             公司                                 公司
  承制方     上海鼎石影业有限公司(1)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总额     4,500.00 万元                        36,000.00 万元
             该等合同正在履行过程中,尚未         该等合同正在履行过程中,尚未
占各年相
             达到确认收入的条件,因此,暂         达到确认收入的条件,因此,暂
关业务的
             无法计算其占相应年度公司同类         无法计算其占相应年度公司同类
  比重
             业务交易总额的比例                   业务交易总额的比例
 (1) 上海鼎石影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被授权方说明,被授权方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
公司的关联企业,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系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订立交
易的营运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7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授权方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财务
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浙江贤君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甲方二: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一、甲方二统称甲方)

    乙方: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被授权方)

    1、授权权利内容:授权内容的独占性网络播放权,包括转授权权利以及独
占维权权利。

    2、授权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授权内容在首播卫视首集首播之日起
算 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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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授权范围:中国(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独家,东盟十国非独家。

    4、首轮播出方式:首轮同步首播卫视播出“先台后网”,即:授权内容应于
湖南卫视或者在北京、浙江、江苏、东方卫视中任意两家卫视平台的黄金档以日
播形式独占性或联合独占性连续完整播出。在首播卫视首轮播出期间,乙方授权
平台有权在非会员专区于首播卫视首播期间播出每日相应剧集的次日凌晨 0 点:
0 分起上线首播卫视首播前一日的相应剧集内容;并在会员专区于首播卫视首播
期间每日的 21 点:00 分起同步播出、更新首播卫视首轮播出期间当日播出、更
新的相应剧集内容。

    5、授权费:授权费为含税 500 万元/集。

    (1)如果国家广电主管部门颁发的节目发行许可证等审批文件所载集数超
过约定集数的,超过部分的结算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确定,但无
论如何,授权费的结算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上浮 2 集(即 42 集)对应的总金额;
如果国家广电主管部门颁发的节目发行许可证等审批文件所载集数少于约定集
数的,授权费总金额应根据减少集数,按照约定的每集授权费的标准相应减少。

    (2)如因为首播卫视对授权内容进行剪辑导致首播卫视实际首播集数少于
发行许可证所载集数的,则乙方以首播卫视实际首播集数按照约定的每集授权费
的标准计算并支付授权费,多退少补。如果首播卫视实际首播集数大于发行许可
证所载集数的,则按照发行许可证所载集数,根据上述第(1)项之约定处理。

    6、结算方式:乙方收到节目拍摄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
印件、授权书以及付款金额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材料且确认合格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支付授权费总额 10%;乙方收到甲方交付首播卫视首轮播放的书面通知
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或在授权内容在首播卫视首轮播放前十个工作日(以两者较晚
日期为准)以及付款金额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确认达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支付授权费总额 20%;乙方收到版权文件、宣传海报等授权内容相关材料、授权
内容介质及付款金额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材料且确认合格,且授权内容在授
权平台首轮首集播出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授权费总额 30%;授权内容在首
播卫视首轮播放完毕,双方进行最终授权费的计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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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应将全部授权费支付到甲方一的账户中,甲方一负责开具相应增值税专
用发票。

    7、授权内容开发周期及设定:授权内容不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交付成片
介质以及所有播出许可文件,并不得晚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前述首播卫视黄金
档以日播形式独家或者联合独家连续完整播出。如因非甲方过错原因导致前述安
排无法按时进行或完成的,则甲方应事先另行制定相应时间书面计划提交乙方确
认,乙方可对该等时间计划提出意见,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以乙方意见为准。

    8、重要违约情形:如授权内容主创人员发生不当行为导致授权内容的播放
无法达到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正常预期的效果,或无法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期
限、时段及电视播出平台播出或不能在互联网进行传播或者正常传播受到不利影
响,或者乙方继续传播授权内容可能会对乙方声誉或利益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则
乙方均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
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风险。

    2、本合同的履行有望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
体收入情况将根据本合同履行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予以确认,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
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3、董事会对合同必要性、交易双方履约能力作出如下说明:董事会对合同
各方的背景、履约能力均进行了深入的了解与分析,认为公司及合同各方具备履
行并承担合同约定义务的能力,本次合同签订系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
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
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以及股东的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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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已对生效条件、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
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突发
意外事件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合同存在无法按时收款、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
风险。

    2、如公司发生违约情形,存在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签订重大合同发表了如下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甲方一及被授权方系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作为《视听作
品独占性授权合同》的签署主体真实存在;甲方一及被授权方系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签署《视听作品独占性授权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甲
方二与甲方一及被授权方签署的《视听作品独占性授权合同》的内容合法、真实、
有效。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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