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1-30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红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红相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
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本
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对该等议案的相关内容表
示认可。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助于公司进一
步强化军工业务布局,推动军工业务向产业链下游扩展,提升军工业务占比,增
强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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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唐炎钊 汤金木 丁兴号
2020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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