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2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相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8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3号1002单元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成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9,319,617股,占股权登记日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41.45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8,239,780股,占股权登记日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41.15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79,837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299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79,837 股,占股权登记日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29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79,837 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2998%。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
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292,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0%;反对 26,900
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2,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89%;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本次重组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292,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0%;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2,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89%;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获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鸣、陈弘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