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新材: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21-04-2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四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河北四通
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新材”、“上市公司”、“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对四通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四通新材本次重组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12 号文
的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725,21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 10.59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5,999,984.49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 25,392,499.53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607,484.96
元。以上募资已经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后更名为“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9]343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末 募投项目实际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金额占承诺
投资总额 余额
实际投入金额 投资金额的比例
年产 140 万只轻量化铸旋
铝合金车轮和 100 万套汽 22,335.49 5,776.27 25.86% 16,559.22
车高强铝悬挂零部件项目
年产 260 万只轻量化铸
10,000.00 2,439.09 24.39% 7,560.91
旋铝合金车轮项目(注)
工业 4.0 智能工厂改造投
16,725.26 13,818.76 82.62% 2,906.50
资项目
合计 49,060.75 22,034.12 44.91% 27,026.63
注:根据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批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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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规模的议案》,上市公司新增“年产
400 万只轻量化铸旋铝合金车轮和 100 万套汽车高强铝悬挂零部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将其
中“年产 260 万只轻量化铸旋铝合金车轮项目”转移至上市公司子公司 New Thai Wheel
Manufacturing Co.,Ltd.(以下简称“新泰车轮”)实施。新泰车轮募集资金到位前,新泰车轮
用自筹资金支付年产 260 万只轻量化铸旋铝合金车轮项目 5,246.53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
2020 年 7 月 14 日将其置换。鉴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
位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超过 6 个月,2021 年 1 月 27 日新泰车轮已将其置换的募集资
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 5,246.53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
产品和保本型转存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六)授权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七)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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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
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较高的收益,为股东获得
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的现金管理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四通新材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四通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四通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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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军锋 李雅璇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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