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关于终止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20-11-30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0-131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海南长城强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长城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建军、誉丽金、
陈梦凡、陈翠翠共同参与投资海南长城强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的目标规模为人民币 15,100 万元。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首期出资 1,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127)。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拟参与投资该产业投资
基金。
二、终止本次投资的原因
公司原拟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
产业融资及投资管理优势,以产业互联网引擎助力数字海南自贸港建设,促进贸
易与国际旅游消费产业发展,依托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实现服务贸易、跨境
电商、消费品免税与产业链上下游生态的深度融合。但在后续筹备过程中,由于
与其他交易方对于合伙协议中的部分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考虑,公司
决定终止拟参与该产业投资基金。
三、本次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就投资基金实际出资,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关于投资
基金的合伙协议,投资基金尚未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本次终止拟参与投资产业投
资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尤其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