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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力新材:关于终止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20-11-30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0-131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海南长城强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长城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建军、誉丽金、

陈梦凡、陈翠翠共同参与投资海南长城强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的目标规模为人民币 15,100 万元。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首期出资 1,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127)。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拟参与投资该产业投资

基金。

    二、终止本次投资的原因

    公司原拟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

产业融资及投资管理优势,以产业互联网引擎助力数字海南自贸港建设,促进贸

易与国际旅游消费产业发展,依托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实现服务贸易、跨境

电商、消费品免税与产业链上下游生态的深度融合。但在后续筹备过程中,由于
与其他交易方对于合伙协议中的部分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考虑,公司

决定终止拟参与该产业投资基金。

    三、本次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就投资基金实际出资,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关于投资

基金的合伙协议,投资基金尚未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本次终止拟参与投资产业投

资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尤其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