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12-10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0-138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
所”)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
金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苏亚
金诚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聘任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公司拟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已就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苏亚金诚进行了充分沟通,
苏亚金诚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苏亚金诚多年来提供的专
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4、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
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5、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
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 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6、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 1 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以上,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
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7、天健事务所未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事务所合伙人共计 204 人、注册会计师共计
1606 人、从业人员共计 5603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共计 1216
人。
(三)业务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事务所业务总收入 24.71 亿元,审计业务收
入 23.0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10 亿元、审计公司家数约 15,000 家、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家数 469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
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天健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具体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田业阳,注册会计师,2013 年 9 月起至今,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相关工作,具有 20 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振伟,注册会计师,2013 年 9 月起至今,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工作,具有 8 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业阳、盛金荣,注册会计师,2013 年 9 月起至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工作,具有 20 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五)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和自律监管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事务所继
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
律监管措施。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
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七次会议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
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事
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