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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力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证

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

实际出席董事六名。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77,647.2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0.12】%;营业利润【10,604.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57】%;利润总额【10,377.39】万元,较上年同期

减少【40.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287.15】万元,比去年同

期减少【38.33】%。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15,253,388】股为基数,

本期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0.4】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

利润【20,610,135.52】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

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

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

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已认真、独立地阅读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确认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已认真、独立地阅读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确认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基本能够适应

公司现阶段的管理要求和业务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各方面的

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该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已编制《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

计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

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

审计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内部董事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综合个

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确定;独立董事薪酬 9 万元/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综
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确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向关联方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孙公司采购及销售产品,支付服务费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

万元;向关联方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及销售产品,预计

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前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

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钱晓春、管军、李军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相互

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董事会同

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在总额度【11.2】亿元人民币之内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相互担保,担保期限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琳女士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为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

适应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

   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感光”)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注册资本为 15,000.00 万人民币,公司持有其 10%的股权。公司最近获悉,格林

感光目前的股东杨金梁先生、聂俊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格林感光 3.33%的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钱晓春先生,共计转让标的股

权 6.67%(注:上述比例合计数字出现与各分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

五入原因所致)。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其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

略。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公司对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没

有发生变化,不改变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

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李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华南(深圳)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王建军、誉丽金、

陈梦凡、陈翠翠共同参与投资海南长城强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

资基金的目标规模为人民币 15,10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首期出资 1,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了《关于拟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

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因

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同意对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进行补充与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