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21-04-28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1〕15-40 号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强力新
材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强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强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强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强力新材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强力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根据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修改)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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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强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强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根据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修改)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强力新材公
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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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0年期初 2020年度占用累计发 2020年度资金占用 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 2020年期末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 生金额 的利息 生金额 占用资金余额
非经营性占用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非经营性占用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总 计 - - -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0年期初 2020年度往来累计发 2020年度往来资金 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 2020年期末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生金额 的利息 生金额 往来资金余额
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4,152.17 4,152.17 往来款[注1] 经营性往来
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88.67 88.67 劳务费[注2] 经营性往来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21.06 5.22 15.84 提供服务、转让商标权 经营性往来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230.37 182.84 377.23 35.98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经营性往来
速固得感光新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75.04 24.80 50.24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 非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非经营性往来
常州德创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垫付食堂伙食费,当月 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应收款 0.05 0.05
结清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垫付食堂伙食费,当月 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应收款 1.23 1.23
结清
总 计 - - - 230.37 4,521.06 4,649.37 102.06 -
[注1]2020年5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收购常州格林长悦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长悦公司)。合并日2020年5月31日被收购公司格林长悦公司账面应收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往来款余额41,521,735.41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6月3日前收到41,103,798.95 元,
剩余417,936.46元于2020年6月8日结清,合并日格林长悦公司与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
[注2]本公司孙公司格林长悦公司派出员工在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工作,韶关长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向格林长悦公司支付劳务费用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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