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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临精工: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1-06-18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67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为保
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
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证券市场
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底实施完毕。该事件假设
仅用于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
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发行完成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1
     3、假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 221,709,674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150,000.00 万元,本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相比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与 2020 年持平;(2)较 2020 年增长 10%;(3)较 2020 年增长 20%;
     5、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未来回购注销、解锁以及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影响,不考
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2021 年度预测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
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1 年末(假设)
           财务指标
                                  2020 年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739,032,248     739,032,248       960,741,922

本次发行数量(股)                                                    221,709,674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50,0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1 年 10 月底

情况 1: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持平
                                       2
                                   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1 年末(假设)
           财务指标
                                   2020 年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3,022.85        33,022.85        33,022.8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8,093.70        28,093.70        28,093.70
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468         0.4468            0.4256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468         0.4468            0.42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3801         0.3801            0.3620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3801         0.3801            0.3620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4%         14.71%           13.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14.66%          12.51%          11.26%
营性损益)
情况 2: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3,022.85       36,325.14       36,325.1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8,093.70       30,903.07       30,903.07
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468         0.4915            0.4681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468         0.4915            0.46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3801         0.4182            0.3982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3801         0.4182            0.3982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4%         16.06%           14.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14.66%          13.66%          12.30%
营性损益)
情况 3: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3,022.85       39,627.42       39,627.4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8,093.70       33,712.44       33,712.44
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468         0.5362            0.510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468         0.5362            0.5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3801         0.4562            0.4344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3801         0.4562            0.4344
(元)


                                       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4%        17.39%           15.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14.66%        14.80%           13.33%
营性损益)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
产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增长。虽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陆续投
入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考虑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
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
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
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
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可能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潜力较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给公司带来良好
的经济效益,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请见同日公告
的发行预案之“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现有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和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1)汽车零部件业务

     就汽车零部件业务而言,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企业,在
                                       4
细分行业技术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积极应对,开始逐步由传统内燃机
精密零部件向汽车电动化、智能化部件及系统领域转型升级。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便是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零部
件领域,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的战略体现。

    (2)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业务

    公司的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业务系 2016 年收购湖南升华而来。湖南升华经
过多年的探索与努力,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研发、加工、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先后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新材料企业。从 2019 年起,公司持
续加大研发投入,与战略客户协同研发新一代磷酸铁锂产品,并已取得阶段性
进展,相关产品已完成客户要求的所有检测、实验流程,得到客户的认可。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实施,可以快
速扩大产能规模,有利于公司积极把握市场变化,拓展头部及核心客户,实现
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提升经营业绩。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方面的储备

    公司自设立以来十分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并将人才作为公司第一资源,
建立了完善的人才管理办法和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考核激励机制。公司在长期的
业务经营过程中,锻炼和培养了一批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务人员、技术人员
和管理人员,形成了一支梯队化、实践型的团队。公司研发团队实力雄厚,拥
有十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现有的人才队伍和人才储备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队伍建设,加快对重点核心领军人
才的引进,努力聚集各类优秀人才,形成科学公平、充分流动、充分竞争的人
才培养机制,建立人才净流入和合理流动的良性互动机制。

    (2)技术方面的储备

    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体系的优化及研发实力的提升,持续不断地
在重点业务领域及战略方向上进行科研投入。公司拥有完备的研发、测试和生

                                  5
产环境及创新激励制度,保障科研经费投入。公司目前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
心、四川省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有深厚的技术储备。

    (3)市场方面的储备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出台各种
支持政策,各大汽车厂商亦纷纷加大新能源汽车研发与制造的投入。可以预见,
新能源汽车对于传统燃油汽车的替代将会是未来汽车行业发展的不可逆转的一
大主流趋势。
    公司在长期业务发展过程中,凭借技术、产品及服务优势在传统汽车零部
件行业领域积累了稳定且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客户群等。随着这些存量客户积极
布局新能源汽车行业领域,可以为公司后续市场开拓提供有力支持。公司丰厚
的存量客户资源、一流的技术和服务、良好的公司品牌和信誉,将为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重要的市场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
较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公司将积极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
的储备,以适应业务不断发展的需求。

    五、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和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的每股净收益和净
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投资收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和“年产
5 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符合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和电动化的发展趋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效益良好,利润水平较高,有利于提高长期回报,符合
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
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争取早日
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


                                     6
    2、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
行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
储、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
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
以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
学、高效的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
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
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5、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
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服务、销
售、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
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7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
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
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
股股东富临集团、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8
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
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
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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